|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中心”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8日 10: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88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泾惠八路44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4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新区登高路1388号****出版传媒大厦A座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088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中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北街367号,更正为:**市**区泾惠八路4455号。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153****8461,更正为:029-****3419。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现变更为“SXYGW-GLZY2024-078”;
2、原招标公告中采购人信息“地址:**省**市**区北街367号,联系方式:153****8461”现变更为“地址:**市**区泾惠八路4455号,联系方式:029-****3419”。
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添加“(六)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8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泾惠八路4455号
联系方式:029-****3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登高路1388号****出版传媒大厦A座11层
联系方式:15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0882
****
2024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