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委托评估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底价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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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公建民营”改革试点项目委托评估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底价工作,****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评估机构,委托其办理该项目评估资产设施使用费底价工作,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综合楼“公建民营”改革试点项目委托评估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底价工作询价项目。

采购内容:********中心综合楼“公建民营”改革试点项目委托评估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底价工作。****中心综合楼位于**市新**街、大坝东侧。结构为砌体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2580.75平方米,房间36间。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开展工作,具体按照项目进度时间确定。

服务地点:**市

采购方式:询价

评估费用:上限报价6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提供证书及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标书中)。

3.在评估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记录行为。

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良好,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提供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承诺书(加盖公章)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5.专业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书盖公章);

申报纸质版材料1份,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470-****778

联系地址:********办公室(****酒厂路1号3楼)

七、中标结果在****公众号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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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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