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1号线一期工程(10.6公里)于2004年7月28日开通运营,二期工程(18.25 公里)于2010年7月28日开通运营,三期工程(5.72公里)于2014年5月28日开通运营,四期工程(3.97km)于2017年12月26日开通运营。全长38.54km,设站32座。****停车场,****车辆段,三****停车场,控****控制中心。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1号线信号系统及配套项目更新改造工程信号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信号系统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联合体主办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国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2)联合体的各方必须为独立法人且不能超过三家。联合体中应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联合体技术负责方。
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包括联合体中的联合体主办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国的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或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与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主办人)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改造项目业绩。如该项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应为卖方联合体主办人。该项目业绩须以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2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0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市**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1400
其他说明:购买文件单位的人员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类似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0-25 10:0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区欢乐大道77号******服务中心
开标地点:**市**区欢乐大道77号******服务中心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