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省**县银厂沟磷矿”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县银厂沟磷矿(**)
建设地址:**市**县桂果镇,行政区划属**县桂果镇所辖
主要建设规模及开采方式:设计开采方式为全露采,设计规模为120万t/a。
建设性质:根据初步设计,矿山第一次设计为50万t/a露天、地下开采,本次系在建设期扩大了设计规模(由50万t/a扩大为120万t/a),也改变了开采方式(由露天+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及开采范围,若为扩建性质,不符合矿山未建设完成的客观实际,故本项目定为**,亦与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一致。
二、项目沿革及建设现状
2022年,通过采矿权转让,采****集团****公司变更为****。
2022年,原****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银厂沟磷矿开采方案设计》,****应急管理厅批复(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2〕003号)。并以该设计为基础,委托****编制完成了《****公司银厂沟磷矿“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7月20日,取得《****环境局****集团****公司银厂沟磷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毕环复〔2022〕42号)。
手续办理齐全后,银厂沟磷矿进入建设期,截至目前,现场建设情况如下:
(1)办公生活区:目前正常建设中,在**8号拐点北东侧设置+1510.0m处,总占地8000m2。共设三层办公楼1座以及3层宿舍楼1座,其余为停车区域、活动区域以及绿化区域。办公楼主体采用钢结构,隔墙采用轻制防火砖。目前,主体结构已完工,室内装饰、工业场地硬化、****处理站等待建。
(2)运输道路:完成了主运输道路及至一、二号采场道路的初始布置工作的,按该道路部分路段坡度,转弯半径及缓坡段等还未建设完成,后续按本设计整改完善。
(3)一、二号采场的伐树及部分剥离工作:截至2024年7月,企业已完成了一、二号采场的伐树及部分剥离工作。
(4)临时排土场:企业对一、二号采场及办公生活区平场产生的废石主要临时堆放在办公生活区北侧,该临时排土场设有+1550m、+1560m、+1570m以及+1580m四个平台,顶部标高为+1590m。
矿山建设的同时,****于2022年11月委托**铭睿地质****公司提交了《**省**县银厂沟磷矿**储量核实及补充勘探报告》,2023年11月20日,******厅对《**省**县银厂沟磷矿**储量核实及补充勘探报告》进行矿产**储量评审备案(黔自然资储备字〔2023〕29 号)。
2023年12月15日,****发展局批准**省**县银厂沟磷矿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项目编码:****)。进行立项后,****委托**达安安全****公司对该矿生产规模及开采方式进行论证,并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了《******省**县银厂沟磷矿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专项论证报告》及《******省**县银厂沟磷矿建设项目开采方式论证报告》。
2024年7月,信****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完成了《******省**县银厂沟磷矿(**)初步设计》。
综上,银厂沟磷矿目前处于建设期,施工人员约20~30人,租用**附近民房食宿,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复用于生产用水,废土石堆放至办公生活区北侧的临时排土场,建设期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最新设计为基础进行评价,并结合矿井现状,提出以新带老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联系方式:景总 135****4662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贵****公司
联系方式:郭工 181****9373
E-mail:****@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本链接附件。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缓解措施,并综合分析工程建设的利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是否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调查范围及对象:公众意见的调查范围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政府部门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您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工程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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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XXX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