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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4〕1号)要求,我委在2024年9月24日组织专家组对石柱县**街道灯盏村小坪组 (**县****公司)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所选址条件进行现场风险评估,该场总得分91分,符合选址要求,给予通过。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6至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信息反馈,联系人:李杰,电话188****4968,邮箱:****@qq.com。
附件:《**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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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