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阿****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稳岗就业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9-29 | |
| 公文时效: |
一、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的申请方式
(一)需向参保地所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经审核纸质材料齐全可登录自治****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二)可根据参保地咨询失业保险相关业务。业务咨询电话:**盟本级****254;阿左旗****890;阿右旗****349;**182****7655;高新区****766;****示范区****303。
二、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涉及的所有纸质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均需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一)劳务派遣单位仅有自有员工的申请稳岗返还材料清单
如劳务派遣单位未开展实际派遣业务,旗下员工均为自有员工,需提供材料为:
(1)需出具无派遣人员承诺书(附经办人信息和联系电话)及自有员工详细名单(可自制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也可提供全年自有员工核定明细)。
(2)****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及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派遣人员和自有员工的,但仅申请自有员工的稳岗返还材料清单
如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实际派遣业务,但仅为自有员工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则需提供材料为:
(1)旗下自有员工上年度1-12月每月核定缴费情况(以参保单位编号为一个单位),内容含每月自有员工缴费月份、实际缴费金额。自有员工如当年出现减员情况,需说明减员原因(同步提交纸质和excel表格电子版)。同时填写并上报《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台账》。
(2)与被派遣单位签订的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协议书、劳动合同、外包协议(单位数量较多的可以提供用工单位明细,准确标明业务类型等,并附各派遣单位员工明细)。
(3)****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及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劳务派遣单位同时为派遣人员和自有员工申请稳岗返还材料清单
(1)被派遣企业同意稳岗补贴****公司的同意函(含双方稳岗返还资金分配情况),并说明资金用途。
(2)被派****公司签订的《人力**服务协议书》或《劳务派遣协议》等三方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被派遣企业数量较多的可以提供用工单位明细,准确标明业务类型及企业划型等)。
(3)按实际用工单位分别提供上年度1-12月人员花名册、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劳动合同、工资表、减员明细和减员原因(同步提交纸质和excel表格电子版,按照一个派遣单位一台账填报)。同时填写并上报《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台账》。
(4)****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及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上述三类情况的劳务派遣单位应于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60日内,提供转****银行回单等财务凭证,自有职工需提供支出记录和配套使用账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