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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殡仪馆平板火化炉配套尾气处理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江****工业园清江大道南侧601号
被投诉人:**信实工程****公司
地址:****市青年路235号阳光花苑B座2510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工业园**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未组织评审专家复审或组织了但复审专家未认真复审,把被机构撤销的证书视为有效证书。2、评审专家错误的认为受理通知书、受理证明等同有效证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标时提供的“环保等级认证证书”、“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认证证书”均属于无效证书,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财政局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