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4-09-29 10:35
| 90天 |
| 其他 |
| 80,000元 人民币 |
| 0万元 人民币 |
| NYZHPGF1_HN[JS] |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县涛圩镇等9个乡镇石晒村等1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第3点财务状况:流动比率(7 分):流动比率 2 倍(含)以上,计 7 分; 流动比率 2 倍以下,计 4 分;企业利润(6 分):净利 润>0,计 6 分;净利润≤0,计 0 分;企业资产负债率 (7 分):资产负债率<70% ,计 7 分;90%>资产负 债 率≥70% ,计 4 分;资产负债率≥90%,计 0 分; 现更正为:流动比率(10 分):流动比率 2 倍(含)以上,计 10 分; 流动比率 2 倍以下,计 6 分。企业利润(10 分):净利 润>0,计 10 分;净利润≤0,计 0 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