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度****所属企业采购石灰、电石渣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所属企业现需采购石灰。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
2. 招标范围
| 包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 包4 |
**峪耳崖****公司 |
生石灰粉 |
| 包5 |
****鑫达****公司 |
生石灰 |
| 包9 |
********公司 |
钙质生石灰 |
| 包10 |
**鸡****公司 |
钙质生石灰 |
| 包11 |
****集团****公司 |
氧化钙 |
| ****集团****公司 |
氧化钙 |
|
| 包12 |
******公司 |
钙质生石灰 |
| 钙质生石灰 (块白灰CaO) |
||
| 包13 |
**省****公司 |
生石灰 |
| 包14 |
****公司 |
电石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没有出现过重大项目质量问题;****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4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29日17:00 至 2024年10月10日17:00(**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om/)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汇款须注明招标编号。第一次投标已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购买。
4.3 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2日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om)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金额:74000 元。汇款须注明招标编号,第一次投标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交纳。
8.供应商在****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上传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报价文件,均须使用平台专用CA进行签署,否则导致文件无法上传、被认定无效、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后果自负。各供应商请按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首页《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的要求及时办理CA证书。电子标服务
9.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基地1号楼6层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电话 |
010-****3744 |
| 汇款信息 |
****集团****公司 |
| 开户行 |
****银行世博支行 |
| 账号 |
100********00020478 |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