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山经济走廊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发〔2024〕190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市合****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与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山经济走廊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涉及清平镇、盐井街道、狮滩镇、草街街道及土场镇等五个场镇的燃气用户8923户,**低压埋地管道40059米、中压埋地管道7833米、燃气引入管(短桩和立管)36709米;安装壁挂式调压箱105台,铺设9孔通道通信线缆2107米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857.8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1)工程类别:燃气管道工程;
(2)工程规模:**工程费在2500万元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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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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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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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498 | 联系电话: | 02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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