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志深塑料制品经营部年产1.5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年产0.9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

审批
广西-贺州-八步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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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02MABUF9TM59刘干深
单金亮**壮族自治区**市**区
**贺****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5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年产0.9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壮族自治区**市**区 ****园区
经度:111.75462 纬度: 23.97185****环境局
2022-12-19
贺八环审〔2022〕51号****
650
17****
****1102MABUF9TM59****
****1102MABUF9TM59******公司
****1102MA5PWDR86E2023-11-01
2024-07-082024-08-0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343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5 条制粒生产线,年产1.5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一期3 条制粒生产线,年产0.9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塑料→投料(加热)→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检验→包装废塑料→投料(加热)→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检验→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项目挤出造粒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标准限值后通过5 根15 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 排放。加热炉烟气经喷淋塔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及《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后,通过5 根15 米高排气简 (DA001-DA005)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 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园区管网未完善前,使用****处理厂处理,远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项目须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用各类排风、泵类等产生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或采用隔声阻尼材料等方式减振降噪。厂界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喷淋塔沉渣、废渣、生物质加热炉灰渣、沉降室灰渣等全部综合利用或回用生产;项目废活性炭、挤出机中的废过滤网等危险废物,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废气:项目热熔、挤出造粒机废气和加热炉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排放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2-2015)表4大气污染排放限值,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甲苯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 1572-2015)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车间门窗外的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限值,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验收期间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通过减振降噪、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等措施进行降噪。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加热炉烧生物质产生的炉灰渣作为肥料外售附近农户;沉淀池沉渣作为肥料外售附近农户;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作原料使用;热熔废渣外售给**回收利用单位作为电风扇底座等硬质电器的生产原料;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少量碎布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规范的标识;建立了固体废物台账,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可查询、可追溯。
1、废气:环评时5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5根20m高排气筒;验收时2套喷淋塔+1套活性炭吸附箱,1根20m高排气筒。3条生产线废气合并处理排放。原因: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一期1号、2号制粒线挤出造粒废气和加热炉烟气收集合并经喷淋塔(I)处理后,3号制粒线挤出造粒废气和加热炉烟气经1套喷淋塔(II)处理后,均经过同1套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处理后废气合并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处理效果的同时节约成本。 2、废水:环评时1个10m3的沉淀池,用于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验收时1个6级循环沉淀池,容积为(6×3.5×3×6m3),用于处理冷却水,废气喷淋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因:增加循环沉淀池容积及级数,增加处理能力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生产车间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进行水泥硬化,沉淀池、化粪池、雨水沟均水泥硬化防渗处理,项目沉淀池剩余容积满足事故废水暂存。 项目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正在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目前正在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完成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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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068.4 3068.4 0 0 3068.4 3068.4 /
0 0 0.046 0 0 0.046 0 /
0 0 1.1967 0 0 1.1967 0 /
0 0 0.7978 0 0 0.7978 0 /
0 0 0.3068 0 0 0.3068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 1个6级循环沉淀池,容积为(6×3.5×3×6m3) 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检测评价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5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5根15m高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2套喷淋塔+1套活性炭吸附箱,1根20m高排气筒 一、有组织废气 (1)监测因子: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氯化氢、二氧化硫、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烟气参数,共9项。 (2)监测点位:1#废气排放口(DA001)。 (3)监测频次:监测2天,3次/天。林格曼黑度每天1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降噪、厂房隔声、午间及夜间不生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 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降噪、厂房隔声、休息时间段低噪生产。 厂界四周环境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喷淋塔沉渣、废渣、生物质加热炉灰渣、沉降室灰渣等全部综合利用或回用生产;项目废活性炭、挤出机中的废过滤网等危险废物,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加热炉烧生物质产生的炉灰渣作为肥料外售附近农户;沉淀池沉渣作为肥料外售附近农户;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作原料使用;热熔废渣外售给**回收利用单位作为电风扇底座等硬质电器的生产原料;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少量碎布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规范的标识;建立了固体废物台账,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可查询、可追溯。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进行水泥硬化,沉淀池、化粪池、雨水沟均水泥硬化防渗处理,项目沉淀池剩余容积满足事故废水暂存。 项目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正在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目前正在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完成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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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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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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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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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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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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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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