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及废旧五金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

审批
陕西-咸阳-礼泉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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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5MA6XYANR8Y封浩
刘炳超**省**市**县
**县西张堡镇**再生**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报废车辆及废旧五金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C-制造业
**省**市**县 西张堡镇**再生**产业园
经度:108.56887 纬度: 34.51017****环境局
2021-07-14
23〔02〕002号****
32000
151****
****0425MA6XYANR8Y报废车辆及废旧五金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0425MA6XYANR8Y****
****0425MA6XYANR8Y2023-02-27
2023-03-032023-03-31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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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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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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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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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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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6 6 0 0 0 6.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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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4 6 0 0 0 12.59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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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HJ576-2010 正常 正常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雾炮机 GB2626--2019 正常 正常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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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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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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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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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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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配套建设符合工程及环保要求的治理设备,确保各类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餐厨废油脂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理。 (七)强化运行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投产运行前,按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规范建立各类运行台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几点要求(一)该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必须按照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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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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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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