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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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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1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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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5年****IPTV运营中心等部门技术支撑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形式)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项目主要包括IPTV影视产品初级、中级、高级运营服务,IPTV用户运营支撑服务,IPTV垂类产品运营支撑、策划服务,IPTV初级、中级图片设计服务,区域驻地运营服务,业务管理初级、高级内容管理服务,宽视界产品初级、高级运营服务。
1.2 招标内容
1.2.1项目预算:不含税****000元。
1.2.2采购名称:2024-2025年****IPTV运营中心等部门技术支撑项目。
1.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4服务期限:下一期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或额满为止。
1.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名,份额分配:中标份额为第一名55%(中标金额约****000元不含税)、第二名45%(中标金额约****000元不含税)。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采用联动系数报价,本项目共采购13项服务,投标人对基准报价IPTV影视产品初级运营服务进行报价,其他报价项与之通过价格系数形成联动得出价格。最高限价见下表。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
联动系数 |
单位 |
| 1 |
IPTV影视产品初级运营服务 |
7030 |
1.00 |
元/人/月 |
| 2 |
IPTV影视产品中级运营服务 |
8295 |
1.18 |
元/人/月 |
| 3 |
IPTV影视产品高级运营服务 |
9189 |
1.31 |
元/人/月 |
| 4 |
IPTV用户运营支撑服务 |
7592 |
1.08 |
元/人/月 |
| 5 |
IPTV垂类产品运营支撑服务 |
8085 |
1.15 |
元/人/月 |
| 6 |
IPTV垂类产品运营策划服务 |
8788 |
1.25 |
元/人/月 |
| 7 |
IPTV初级图片设计服务 |
7733 |
1.10 |
元/人/月 |
| 8 |
IPTV中级图片设计服务 |
8928 |
1.27 |
元/人/月 |
| 9 |
区域驻地运营服务 |
9000 |
1.28 |
元/人/月 |
| 10 |
业务管理初级内容管理服务 |
7030 |
1.00 |
元/人/月 |
| 11 |
业务管理高级内容管理服务 |
9280 |
1.32 |
元/人/月 |
| 12 |
宽视界产品初级运营服务 |
7030 |
1.00 |
元/人/月 |
| 13 |
宽视界产品中级运营服务 |
8295 |
1.18 |
元/人/月 |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技术支撑服务或运营支撑服务类或技术服务类或外包服务类项目经验,累计金额不少于550万人民币(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标书代写
(1)业绩列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及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2)业绩证明材料复印,包括合同(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及与协议对应的订单、结算表)。
(3)合同或订单的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项目一致;开票金额应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交相应审计资料或其他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业绩金额不计取。
2.3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不低于20人,投标人须提供:
(1)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团队服务人员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缴,须提供代缴合同。
(2)如果投标人未提供服务团队,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组建不低于20人的服务团队,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应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5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
2.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2.8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定。
2.9****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10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参与项目的投标人MAC地址相同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在参与招标人采购过程中,如果****联通供应商黑名单,采购人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联通供应商黑名单,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2.13满足供应商合规承诺书相关要求。
2.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2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https://www.****.cn,登录后点击“联****采购中心--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通过 “中国联通**方门户-联****采购中心”购买文件。
4.1.4 发票申请方式:关注“普天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专区”—“开票信息申请表”,填写完信息回复到邮箱即可。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5.1.1投标文件通过“联****采购中心”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联****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请查看: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标书代写
5.1.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标书代写
5.1.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标书代写
5.1.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三天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6.2 检测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涉及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路80号空港商务园**8号楼 地 址:**市西**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邮 编:300300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 系 人:赵伟、张铮、周春晧
电 话:151****4362 电 话:158****0804
传 真:/ 传 真:010-****40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potevio.com
网 址:/ 网 址:www.****.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德胜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0000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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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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