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4-09-29 18:50:54
|
中国****公司拟将自有出租房产**县办公楼一楼4号、5号、6号、7号、8号门面出租 ,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产概况
****公司办公楼1楼4号、5号、6号、7号、8号门面自有房产位于**省**县灵溪镇**路**大道 ,建筑面积共计161.85平方米,该房属混合结构。
二、招租用途
不得影响企业形象与通信安全,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或其他非法用途。
三、租金定价
1、租金:
**县办公楼4号、5号、6号、7号、8号号门面,面积共161.85平方米,8.6万元/年。
2、以上招租内容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或以上。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该《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提供。
五、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金可选取年付费方式,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交费截止时间前壹个月交付下一租期时间段的租金。标书代写
六、招租对象
合法注册并具有经营资质且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
七、报名要求
1、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或自然人。
2、所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供****联通**方自助服务门户(https://www.****.cn/#/register/home)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
八、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或其他非法用途。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
3、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装修,若承租人需重新装修,装修方案必须报招租人备案,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处理。
4、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及物业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 2 个工作日内缴纳应付合同约定租期内的房屋租金及押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押金及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
九、获取招商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承租商(方),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4日,**时间时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含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向招商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在以下两个地址: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方门户网站(https://www.****.cn/#/register/home) 其他媒体转载以此为准。
十一、公告期限: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4日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本次招商谈判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在**市乾州新区209****公司六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十三、接受质疑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商人:****
联系电话:彭多156****4678,向瑜156****4616
地址:**市乾州新区209****公司六楼会议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