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电力2024-2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2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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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力2024-2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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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变更公告
[****]2024-09-29

****

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如下(涂黄内容为变更内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下文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23:59分(**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 ¨https://etp.****.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4.4.1若潜在投标人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填写的企业联系人已经离职的,请潜在投标人要定期登陆“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及时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删除已经离职的企业联系人相关信息。

4.4.2 如招标人根据最新工作要求需对开标日期、开标方式等进行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内的公共信息。标书代写

4.4.3 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的,请不要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即可。

4.4.4 投标人必须对各标包技术规范中项目单位所提及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逐一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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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本批次相关的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请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此两项为必备材料)及能证明的材料扫描件,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查验的发票结果验真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封面、签字页须一一对应。

以合同为单位,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与本合同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否则不计入业绩项。

4.4.6技术规范书内任何与专利技术要求,授权,资质业绩相关的内容均无效,资质业绩要求全部以公告中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专用资质业绩表内要求的相关应答证明文件均制作在技术投标文件内。

4.4.7本批次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二章3.4.1投标保证金。

4.4.8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4.4.9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保证金保险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提交”以下文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00时(**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1)投标工具U+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须为不可编辑的双层PDF版,如上传其他格式文件,则该投标人将无法正常开标,投标无效。

2)ECP2.0电子商务平台文件上传需按系统要求格式上传。

3)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须为不可编辑的双层PDF版本。

5.2 (1)投标人上传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为评标智能辅助系统、投标工具U+系统以及ECP2.0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三种途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全部投标文件,三个系统任意一个上传完整即可。评标将按照评标智能辅助系统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U+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以及 ECP2.0 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优先级排序开展投标文件评审工作。(评标智能辅助系统:无容量限制;投标工具U+系统:商务、技术文件均小于1G;ECP2.0系统:商务文件小于30MB、技术文件小于60MB)

(2)价格文件必须提交至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如未提交价格文件,则该投标人将无法正常开标,投标无效。

(3)为全面提升采购评审公平公正性,严查业绩造假现象,现对业绩发票做以下要求:

针对需要提供业绩的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在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中上传其业绩发票。(建议投标人提前2-3天上传业绩发票,避免最后一天集中上传导致数据通道堵塞,造成业绩发票上传不成功,影响投标。)

l业绩发票必须在投标文件与“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中同时放置。

l投标文件中合同、发票、发票验真等资料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放置业绩合同、发票以及发票验真,如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合同、发票以及发票验真等内容不满足要求,将按否决处理。

l“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中上传业绩发票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发票上传至“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中,****总局发票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校验,判别发票真伪,并自动核算发票类别及总金额,评审过程将根据系统数据辅助判定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将发票全部上传至“评标智能辅助系统”。投标人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发票与“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中上传的业绩发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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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上传业绩发票后校验的要求:在“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中上传完发票后,请投标人校验上传数据准确性,避免因上传发票清晰度不够、系统操作不熟练,导致上传失败。

l“评标智能辅助系统”客服电话(针对此系统的相关问题请直接联系客服人员!)

客服人员1:181****3330

客服人员2:183****7680

客服人员3:136****5334

客服人员4:186****0455

(4)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须为不可编辑的双层PDF版本,如上传其他格式文件,则该投标人将无法正常开标,投标无效。投标工具U+和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ECP2.0系统按平台要求格式上传投标文件。通过评标智能辅助系统与投标工具U+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方法,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文件上传操作手册”。新版投标工具U+系统请于ECP2.0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4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5注意:参加资格预审标包的投标人无需上传技术投标文件,仅需满****公司2023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项目中所投产品在相应品类标段预审合格即可。如有变更信息,可上传补充文件。

资格预审标包需额外提供业绩、报告等有专用资格要求的标包(详见附件2 资质业绩及代理情况),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具体参照上文5.1-5.4。

三、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联系方式”以下文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汉水路301号

邮编:15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文景街85号

邮编:150000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451-****3172 苑经理 电话:0451-****2165

财务电话:0451-****4170

财务传真:0451-****3737

电子商务平台:

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99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1000

如有技术问题请在2024年10月11日9:00前在系统内提出。招标代理不接受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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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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