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 ****广场(A区)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海纳****公司 |
| 监测单位 | **海纳****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 明 | 根据《**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及《****水务局关于明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茂水〔2021〕55号)等要求,****于2024年8月29日在**市****广场(A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验收组。****广场(A区)位于**市玉都新区**大道支线与玉都快速干线交汇处。本项目建设占用扰动面积为8.51hm2,规划用地面积为79152.22m2(7.92hm2),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07034.09m2,计容建筑面积320038.06m2,不计容建筑面积86996.03m2,建筑密度40.65%,容积率4.04,住宅户数1075户,绿地率16.69%。项目建设内容为8幢24~32层高层建筑,楼房最大高度99.70m,3 幢多层建筑,地下2层。本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竣工,总工期为36个月。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广场(A区)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玉都新区**大道支线与玉都快速干线交汇处 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139****9539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