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挂牌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s://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10月28日16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10月21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10月31日16时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8日9时至2024年10月28日16****储备中心(**市武****广场西路79号2号楼四层B467)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6时止(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标书代写
(四)竞买人缴纳的竞买****银行账户:
户 名:****中心
1.****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140********01084588
2.****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50********052507963
3.****公司**分行
账 号:406****88191
4.****公司****支行
账 号:192********0031274
5.****分行
账 号:100********0010001
6.****公司**分行
账 号:841********000064
7.****银行****公司******服务中心分理处
账 号:905********100****9584
8.****公司****营业部
账 号:354********8010001773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先生 0599-****309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
****
2024年9月30日
挂 牌 地 块 一 览 表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计容建筑面积 |
||||||||
| 2024-J-WY-14 |
武夷新区核心区 |
7993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1.0<FAR ≤2.25 |
≤ 40% |
≥ 15% |
≤ 80米 |
≤17984.25平方米(应按城市设计布局要求建设内街,并对外开放。南侧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主要商业功能应布局在南侧建筑内,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 |
40 |
3210 |
700 |
最低加价幅度10万元 |
| 2024-J-WY-15 |
武夷新区核心区 |
6117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1.0<FAR ≤2.25 |
≤ 40% |
≥ 15% |
≤ 80米 |
≤13763.25平方米(应按城市设计布局要求建设内街,并对外开放。南侧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主要商业功能应布局在南侧建筑内,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 |
40 |
2420 |
500 |
最低加价幅度10万元 |
挂 牌 地 块 一 览 表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计容建筑面积 |
||||||||
| 2024-J-WY-16 |
武夷新区核心区 |
4941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1.0<FAR ≤2.3 |
≤ 35% |
≥ 20% |
≤ 70米 |
≤11364.3平方米(允许配建少量零售商业、餐饮,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
40 |
1750 |
400 |
最低加价幅度10万元 |
| 2024-J-WY-12 |
武夷新区核心区 |
5000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1.0<FAR ≤2.1 |
≤ 40% |
≥ 20% |
≤ 40米 |
≤10500平方米(允许配建少量零售商业、餐饮,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
40 |
1620 |
400 |
最低加价幅度10万元 |
| 备注: 1.2024-J-WY-14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86号)执行。 2.2024-J-WY-15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89号)执行。 3.2024-J-WY-16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6-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90号)执行。 4.2024-J-WY-12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5-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71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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