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3万吨高性能水刺非织造环保新材料智造项目 | **省温****工业园****中心**FS-01-03-02地块) | **** | ****是一家从事高性能水刺非织造环保新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现企业根据生产需求,需扩大生产,因此新增引进2条水刺非织造环保新材料生产线(预计新增年产1.3万吨高性能水刺非织造环保新材料)及相关产品配套生产线,扩建完成后预计4条水刺非织造环保新材料生产线及相关产品配套生产线。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仍位于**省温****工业园****中心**FS-01-03-02地块),占地面积为24563m2,建筑面积49121.6m2。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由原项目调度,仍为150人,年工作仍300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本次新增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 2024年9月26****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年产1.3万吨高性能水刺非织造环保新材料智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676;传真:0577-****9676
通讯地址:**县罗阳镇**大道117****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