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驳运车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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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驳运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2.技术参数→电机→直流电动机须取得3C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分→1.产品认证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份证书扫描件,得1分,满分为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现更正为: (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得0.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2)本项目环卫车的直流电动机须取得3C认证得1分,提供认证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 本项满分为3分。标书代写

3.原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9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时间:2024年9月30至2024年10月15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原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标书代写

5.原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9-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公园南苑31幢2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3****7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58****研究院9号楼10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2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211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生活垃圾驳运车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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