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大岭乡、石卡镇、蒙公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大岭乡、石卡镇、蒙公镇)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次规划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1.8万亩,其中**1.0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一)**项目区:本次规划**项目区更换潜水泵(型号300QY500-15-37 ) 2台。改建渠道19条共8.442km,改建排灌渠7条共3.763km,改建排水沟2条共0.738km;**渠系建筑物1116座,其中排水管涵5座、过渠盖板141座、分水闸3座、码头71座、放水口896个等。改建机耕路63条共40.01km;**道路附属建筑物29座,其中回车台10座、错车台19座等。增施生石灰416.04亩,增施商品有机肥416.04亩,土地翻耕416.04亩。建设项目标志牌2座,渠道标识牌56块,道路标识牌126块。(二)改造提升项目区:本次规划改造提升项目区改建渠道77条共19.598km,改建排灌渠8条共3.716km,改建排水沟11条共4.988km;**渠系建筑物1885座,其中排水涵管13座、过渠盖板300座、分水闸21座、码头54座、放水口1497座等。改建机耕路45条共16.372km;**道路附属建筑物24座,其中错车台5座、回车台19座等。增施生石灰1424.51亩,增施商品有机肥1424.51亩,土地翻耕935.26亩。建设项目标志牌3座,渠道标识牌192块,道路标识牌90块。具体详见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0 月10 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肆万捌仟壹佰零玖元壹角捌分(¥****8109.18)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刘方超(注册编号:桂145********00640 ;身份证号:450881********045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勇鹏(身份证号:450802********251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蒙公镇、石卡镇)2分标;2.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蒙公镇、石卡镇)1分标。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叁万贰仟捌佰零贰元壹角陆分(¥****2802.16)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永盛(注册编号:桂245****01981;身份证号:450802********869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温杰全(身份证号:450802********099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贵****公司生产线技改工程建设项目;2.**市同济大道与**大道路口平交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陆万壹仟叁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1398.11)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杨厦林(注册编号:桂245****05429;身份证号:450803********663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荣进(身份证号:452502*********825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023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镇、桥圩镇、东津镇) (2标段)工程;2.2024年**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蒙公镇、石卡镇) 3分标。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因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编制人未签字盖专用章。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条件B1.4条款,否决其投标。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贵港)(http://ggzy.****.cn/gg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832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