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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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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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9-3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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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9-30 11: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传 真:0459-****235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大****采油厂卸油点改造工程项目 **省大****采油厂****大队东侧 **** ******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大****采油厂****大队东侧。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对已建区块内现有场站老旧设备进行改造,主要涉及场站改造、设备更换、道路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314.78万元,环保投资294.9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油池废气和加热炉废气。污油池采取加盖封闭措施确保厂界废气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2台燃气加热炉烟气分别通过12m烟囱高空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排入场内化粪池内,定期抽排,****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定期维护保养机泵、合理分配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等措施后,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卸油点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油厂****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再委托******公司进行达标处理;拆除的伴热管等废旧设备,****油厂物资库回收;管道施工废料和池体拆除垃圾及时拉运送****填埋场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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