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东山高平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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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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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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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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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省**市**区青年北大街7号

484500.00

序号

名称

采购范围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1

**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石窟景区内

接采购人通知后180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鹏、李会强、赵淑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8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英秀街16号2号楼12层1204号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135****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135****5995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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