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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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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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区天龙大道1333号8幢14楼1、2、3号 3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长**第四次**文物普查 1、“三普”文物点复核 。 2、“四普”新发现文物点。 “四普”的对象包含“三普”已登记的583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三普”以后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按30处估算),共计约613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最终按《第四次**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国家、省、市的具体要求录入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 为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本项目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达到《第四次**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省第四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梦菲(采购人代表)、李富珍、田红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300元(注:请在备注栏填写“xx项目名称 可简写”代理费)。 2、收款信息:(1)收款单位:****;(2)开户行:****银行****公司****大道支行;(3)开户行行号:102****22725;(4)银行账号:440********0006334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067,联系地址:**市**镇竹都大道二段32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1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长**竹都大道二段147号

联系方式:135****0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街道工业南路2号3楼

联系方式:028-****0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0807

****

2024年09月30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30
中标通知
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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