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包含**区科信路41号院2号楼局部装饰装修工程网监大厅、决策室、VIP观摩室、紧急作战室、展陈区域的大屏幕显示系统,包括LED拼接屏、配电系统、控制系统、装饰边框、大屏幕检修马道、电动开合支架、支架后装饰板、拼接控制器等。
预估采购金额上限3828.8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 标包1 | LED显示屏 | 平方米 | 1 |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应答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应答;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应答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应答。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应答人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集成商、代理商等投标。
(7)业绩要求:2021年6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具备单个拼接屏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且点间距小于1mm且封装方式为COB或MIP显示屏交付案例。标书代写
7.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需能清晰体现系统集成内容、金额页、签署页,原则上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其一的即可,但业绩合同中有特殊规定如:“本合同签字并/和盖章后生效”的除外。每个案例还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或验收报告,作为合同已经执行的证明文件;
7.2如业绩为框架合同,须按上述要求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其订单或结算单的关键页扫描件;
7.3业绩时间认定:双方都有签订的日期,以较迟的签订的日期为准。仅一方有签订的日期,以该日期为准。若无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起始时间为准。签章落款时间、履行起始时间均未提供或不明确的合同不予认可。业绩为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为准;
7.4除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发票扫描件或验收报告)之外,单个拼接屏面积、点间距、封装方式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并加盖公章。材料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产品彩页、设计图纸、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缺失、业绩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内容无法辨识的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无。
招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市西**金融大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市西****门内大街156号D座】
联系人:【夏壮壮】
联系电话:【134****3978】
邮箱:【xiazhuangzhuang@ptac.****.cn】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 本项目不再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活动,使用中国移动电子与采购招投标系统功能等方式。鼓励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软件等进行协作,远程高效顺畅完成投标及相关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