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公开招标][施工]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自动化智能收酒系统安装项目【异议答复】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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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公开招标][施工]**茅溪酱酒九坝项目自动化智能收酒系统安装项目【异议答复】
**茅溪酱酒九坝项目自动化智能收酒系统安装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的质疑 ****园区****公司: 一、招标文件P49【评分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规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项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5% ”。 且招标文件P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项规定:“投标最高限价 ****64112.85 元。” 请问招标人: 投标最高限价 152,764,112.85元(其中包含暂列金18,120,766.69元,安全文明费1,508,326.62元,规费889,895.96元)。暂列金、安全文明费、规费是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不可竞争费用无法下浮。如按招标文件P49【评分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规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压低了投标报价的其他价格,因为不可竟争费用不能下浮,就要用其他投标价格更多下浮后方能满足评分办法的形式评审要求(即: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明显不合理,对投标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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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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