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0********92901001)
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开发区****服务局) 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沙尔沁路(阳光大街至昌盛大街)道路管网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3.建设内容:起于现状阳光大街,止于现状昌盛大街,全长3199.624m,本工程实施范围为24m车行道,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等配套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标牌、路名牌及信号灯监控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起于现状阳光大街,止于现状昌盛大街,全长3199.624m,本工程实施范围为24m车行道,同时完善电力、照明、通信、再生水、给水、交通等配套工程。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
7.招标控制价:6816.5123万元
1、投标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专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投标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3、投标其他条件:
3.1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至2024年10月15日23:59:59(**时间,下同)登录内蒙****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s://219.****.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980000)。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1.**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3.**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index)
八、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九、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开发区一纬路一号
联系人:任仲麒
电 话:0471-****5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3号楼四区102号底商
联系人:张春梅
电话:047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