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9-3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11号楼(原A2栋)、12号楼(原A3栋)实验室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标书代写
| 生产方案 |
5 |
****实验室台柜生产能力编制本项目生产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生产计划;②生产进度保障措施;③工艺流程措施;④生产及检测设备配置;⑤岗位和人员设置。方案完整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针对性强的计10分,每有一项缺漏扣1分,每有一处欠合理或针对性不强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针对性不强或欠合理是指:①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②涉及的技术规范及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③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④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详实等。 |
修改为
| 生产方案 |
5 |
****实验室台柜生产能力编制本项目生产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生产计划;②生产进度保障措施;③工艺流程措施;④生产及检测设备配置;⑤岗位和人员设置。方案完整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针对性强的计5分,每有一项缺漏扣1分,每有一处欠合理或针对性不强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针对性不强或欠合理是指:①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②涉及的技术规范及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③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④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详实等。 |
2、补充本项目相关图纸,详见附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雷老师
电 话:0731-****1243
2、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马坡岭远大二路892号
联系人:雷老师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1243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25栋2楼
联系人:罗成、李玲汝
邮 编:410004
电 话:0731-****5397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