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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1﹞6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灌溉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板桥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山坪塘13口;**提灌站10座,更换提灌站管网及设备各1处;**高位蓄水池15个,整治水池1个;完善园区灌溉管网约4053亩,水渠整治672.6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44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51.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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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板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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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坡区六店子科技新区大龙邵湾社15-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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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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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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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1****0116 | 联系电话: | 130****505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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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综合提升工程 (灌溉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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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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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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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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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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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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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23********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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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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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行
|
123********05010328
|
|
******事务中心
|
****公司**支行
|
580********0908977-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