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民营企业家》访谈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办融媒体节目《**民营企业家》,约12期在QTV-1、蓝睛新闻客户端同步播出,每期节目约2分钟,展示**优秀民营企业的风采,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台的力量,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丰富“**企业家日”活动内容,展现**创业之城、民企活力之城的魅力。 2、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好节目的采编、策划、节目播出和推广,在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提供的基础素材,派遣具备行业资深记者深入一线,通过深入采访调研,制作高质量视频,全面展现**优秀民营企业的发展亮点。 3、成交供应商负责新媒体宣传,在成交供应商新媒体平台对节目精彩片段进行推广,进一步扩大节目的受众人群和影响力,扩大宣传力度。 4、成交供应商应全力协助采购人,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工作,显著提升**民营经济的宣传声量与社会认知度。通过创新宣传手段与渠道,有效增强市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与支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作为**地区唯一的大型综合媒体单位,拥有国内先进的专题片制作团队和播出平台,传播覆盖面及影响力在**地区始终占居优势地位。融媒体节目《**民营企业家》要求必须在****黄金时段QTV-1+蓝睛播出,并配合进行黄金时段新闻宣传,须具有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方才能完全保证播出时段要求及宣传要求,仅有****完全满足契合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路200号
时间:2024-10-01 00:00:00至2024-10-12 23:59:5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刘舒婷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19号
联系电话: 0532-****283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58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胡存振
联系地址:**市**区**路288号2号楼16楼
联系电话:130****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