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庐江县乡村人才振兴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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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县乡村人才**一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县乡村人才**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县乡村人才**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我司提供的业绩资料中施工合同项目名称为“秀山信达城A地块B1#办公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名称为“秀山信达城A地块B1#楼、B1#楼地下人防工程、门卫及围墙”,是否予以认可。

答: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为同一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提问2、本项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2分。

请问:我公司联合体单位的奖项为“2024年**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工程入选名单的参建单位(见下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予以认可。

提问3、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同一个项目由不同单位评审的,一个市奖 一个省奖 算是累计加分吗 ;

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提问4、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施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是否认可****公司承担的工程类别和工程量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认可联合体业绩,但联合体成员方(投标人)承担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量金额须符合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5、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索引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政务数据获取、投标函等”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均无对应内容,是否可以空着不填写标书代写

答:投标制作软件中政务数据获取模块,应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如无法上传须在投标文件相应模块中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评审因素索引表不做要求,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投标文件中不做要求,电子编标工具中投标函格式内容无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郎文斌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9月3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县乡村人才**一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县乡村人才**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三期项目-**县乡村人才**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清单控制价文件作废,清单控制价文件(含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以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疑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由“****3005.63元”现变更为“****6639.53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11.1 招标人地址由“**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现变更为“**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

二、答疑部分

提问1:招标资料中未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提供此表;

答:详见本次补疑附件

提问2:招标资料中未见“清单ZB文件”,是否提供;

答:详见本次补疑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郎主任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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