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临港组团曾银坝片区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0月1日—— 2024年10月9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临港组团曾银坝片区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188.25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7****935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6****2187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3580.94元 | 24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王墨 技术负责人:罗堂奎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项目经理:渝150********08313 技术负责人:202****46749 | ||
| 第二名 | **集****公司 | ****9765.46元 | 240日历天 | 合格 | 项目经理:王优香 技术负责人:石磊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项目经理:川144********47884 技术负责人:A****10336 | ||
| 第三名 | ****公司 | ****0628.29元 | 240日历天 | 合格 | 项目经理:李利球 技术负责人:王红念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项目经理:鄂151********05957 技术负责人:010****00319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公司业绩:**元利科技脂肪醇及二元酸二甲酯二期配套工程场平施工和工程弃渣处置联合招标(试点)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司业绩:物流港标准厂房项目(四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公司业绩:中企科创产业园科创大楼项目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①单位 6****集团有限公司)、单位7****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未配备机械钻桩设备和张拉设备。 ②单位 9****集团有限公司)、单位 15(**新****公司)、单位 20****集团****公司)、单位23(**建工市政****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未配备喷播设备和张拉设备。 ③单位 2(******公司)、单位 4****集团有限公司)、单位 13****集团有限公司)、单位 16****集团有限公司)、单位 17****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未配备张拉设备。 ④单位 18****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设备实物照片不齐备,缺少机械钻桩设备和喷播设备。 ⑤单位 21(******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未配备张拉设备,且未明确自有或租赁,并未提供实物照片。 ⑥单位 11(**住总****公司)、单位 22(**鸿华****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未配备喷播设备、张拉设备、机械钻桩设备、锚杆(索)钻孔设备。 ⑦单位 5****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未配备张拉设备、机械钻桩设备、锚杆(索)钻孔设备。 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机械钻孔灌注桩须配备机械钻桩设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锚杆、锚索须配备锚杆(索)钻孔设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喷射混凝土、蜂巢格室须配备喷播设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锚索须配备张拉设备。 以上单位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配备计划项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款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⑧单位 12(******公司)技术方案第 272 页砼运输车图片为彩色。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款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 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57****9354 在 线 异 议 : 重 庆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地 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023-****3686 传 真:023-****4119 电子信箱:****@fljyzx.cn 在 线 投 诉 : 重 庆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 ||||||||
| 招标人(盖章): **** 2024年9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4年9月30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