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计两个:项目名称分别为**市**区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市**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基本情况如下:
**市**区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批复拆旧区复垦面积21.3002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新增旱地5.1193公顷,园地0.4959公顷,林地13.9492公顷,其他农用地1.7358公顷)。**市**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批复拆旧区复垦面积10.0999公顷,新增农用地情况为:耕地6.6796公顷(其中水田0.0461公顷、旱地6.6335公顷),园地0.6842公顷,林地1.9297公顷,其他农用地0.8064公顷。目前以上两个项目地块疑似存在建设占用,撂荒或种植不符合项目验收地类的农作物,导致土地现状与实施批复的土地地类调查不一致的情况,以上两个增减挂钩项目需整改的面积共计约137.2891亩(其中位于**镇需整改的旱地面积为36.42亩,需整改的林地面积为1.05亩,需整改的园地面积为0.15亩;位于刘圩镇需整改旱地面积为55.44亩;位于伶俐镇需整改旱地面积为6.7875亩;位于长塘镇需整改旱地面积为24亩;****开发区需整改旱地面积为13.4416亩),最终整改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建设占用面积共计约15879.019平方米(其中位于**镇建设占用地块面积约890平方米;位于刘圩镇建设占用地块面积约330平方米;位于伶俐镇建设占用地块面积约13975平方米;位于长塘镇建设占用地块面积约300平方米;****开发区建设占用地块面积约0.5760亩),最终整改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计划公开比价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市**区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整治范围测量及重新办理项目入库工作,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整治期间配合测量定界工作:
测绘工作:配合项目整治实施单位对**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疑似建设占用,撂荒或种植不符合项目验收地类农作物的地块图斑进行边界范围线现场确认定界工作。
二、项目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项目入库
1.文本报告编制工作:**市**区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市**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整治后的复核报告和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重新办理项目入库。
2.项目指标入库其它的工作。
详情可咨询****(悦宾路1****中心12楼1205办公室,联系人:苏桂海****826)。
备注:报价书中需列明项目整治期间配合测量定界和项目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项目入库的计费依据,单价和完成单项的总价预算(例如:1、测绘工作中测量收费单价依据标准,2、测量单价,3、完成单项的总价预算=整治暂定工程量137.2891亩*单价。本次整治工作计划测绘面积约为:137.2891亩,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无国家收费标准的由企业根据企业管理成本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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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