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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化隆县扎巴镇阿岱等15个村村级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卓尚****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化**族自治县 |
| 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水利部关于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委规章,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于2024年9月29日在项目地点召开《化隆县扎巴镇阿岱等15个村村级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成员会前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汇报。经咨询、讨论,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化隆县扎巴镇阿岱等15个村村级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马振/137****7224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