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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9-30 17:08
| 10天 |
| 资金现金 |
| 2万元 人民币 |
| 140.72万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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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源头村、南五**、北**村、赵店村)
澄清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4年 9月 27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
平台(**省﹒**市)发布了**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源头村、南五**、
北**村、赵店村)的招标公告,现将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原清单版本不对,无法打开,现已重新上传,请个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理局
地
址:**省**市**县兴华街 16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55-****381
电子邮件:****@126.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址:**省**市**县兴华西街
联 系 人:段女士
地
电
话:0355-****871
电子邮件:****@163.com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西环路与保宁门西街交叉口世纪嘉年华 A座 912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184****4763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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