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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基地****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和《****保障部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基地****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24年国家****基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国家****基地推荐对象2个
1.****大学
2.西****学校
二、****工作室推荐对象2个
1.史昆 中国石****公司****公司
2.朱永海 ****学院
三、公示时间
9月30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纪委、****建设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机关纪委 ****建设处
受理电话:0971-****276 ****122
****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