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许高速ZXTJ-3标项目经理部水稳碎石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招标补遗书(第 2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集团****公司郑许高速ZXTJ-3标项目经理部水稳碎石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集团****公司郑许高速ZXTJ-3标项目经理部水稳碎石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一、关于招标文件条款修改澄清:

1、合同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4)条付款方式:

原条款为:根据《招标文件》(编号为 ****/01 ),供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缴需方,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超出 50 ****银行保函,即现金电汇+银行保函的形式,需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协助供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待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扣除相关违约金后,剩余部分 60 天内无息退还。如未按时缴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修改为:根据《招标文件》(编号为 ****/01 ),供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缴需方,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超出 50 ****银行保函,即现金电汇+银行保函的形式,需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协助供方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待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扣除相关违约金后,剩余部分 60 天内无息退还。如未按时缴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0月02日09点前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集团****公司郑许高速ZXTJ-3标项目经理部

时间:2024年10月0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