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郧****填埋场综合整治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茶店镇**坡村
建设单位:****
建设主要内容:**筛分车间和临时堆放场地,建设一条筛分线及配套设施,****填埋场、****填埋场、****填埋场填埋的垃圾进行开挖、筛分处置,可处理存量垃圾750吨/天。
二、规划选址符合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填埋场东北侧,****填埋场现有完善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条件,如给排水、供电、电讯、电话等,可利用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片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周边配套市政设施健全,用地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与周边环境相符,且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
三、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能**消耗量较少,符合**利用上线要求;选址区域神定河水环境质量达标,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声环境质量较好,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位于**市**区茶店镇**坡村,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项目评价区域SO2、NO2、PM10、CO、O3、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补充监测的颗粒物日均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小时均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项目受纳水体神定河水质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项目厂界及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分别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土壤监测点中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评价区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点,未发现野生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
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仅涉及少量设备安装,且在室内进行,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空气: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经过预测分析,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排放污染物满足相应空气质量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无超标点,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排放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填埋场****处理站处理,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表4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神定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运营期声环境: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实现回收再利用,符合固体废物“零排放”的规定;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处置,不排放。
(5)地下水环境:运营期项目污水实现全收集,防渗措施也可以达到标准要求,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在建设单位加强生产管理后,将近一步降低可能造成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
(6)土壤环境:项目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小,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实施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控。
(7)环境风险:经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加权计算,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运营期风险主要为废水泄漏引起环境污染。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仅涉及少量设备安装,且在室内进行,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影响。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填埋库区边界设置除臭幕墙,喷淋雾化除臭液;非开挖作业面覆盖,开挖施工揭开日覆盖膜时喷洒除臭剂。沥水区采用风炮车喷淋除臭液喷雾除臭。分选车间采用空间雾化降尘除臭,车间上方设雾化喷头,喷淋除臭液。经喷淋除臭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的排放原则。生产****填埋场****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砂滤+两级PTRO”工艺,污水站处理规模为50m3/d,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表4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回填物临时堆放场地、筛分物暂存区收集暂存腐殖土等回填料、筛上可燃物、废金属等,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腐殖土等回填物临时暂存,待土壤修复方案确定后回填;可燃物外****发电厂;废金****公司。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废试剂瓶)分类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垃圾填埋区、沥水区、分选车间、废水收集池、调节池、污水处理站等为重点防渗区,回填物临时堆放场地、筛分物暂存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集中控制区等辅助区域、雨水明沟等为简单防渗区。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及地方总量文件等资料,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本项目无需设定总量控制指标。
八、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市郧****填埋场综合整治一体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有永 电话:139****6665
(2)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719-****086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环保治理措施实施的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