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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1810116 | 建设单位法人:李占彪 |
| 马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藏族自治州**县 |
| **县**一号**北侧 |
| **省**县拉西瓦灌溉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藏族自治州**县 |
| 经度: 纬度: | ****机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6-26 |
| 环审〔2014〕1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3945.3 |
| 1385.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6********18101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823547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8235471 | 竣工时间:2022-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开发任务:****水库之配套灌区引水,以灌溉为主。 ****电站,引黄灌溉,主要为**县的**镇、河阴镇、河**、灌区供水。 | 实际建设情况:开发任务:****水库之配套灌区引水,以灌溉为主。 ****电站,引黄灌溉,主要为**县的**镇、河阴镇、河**、灌区供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灌溉引水量为11231万m3 ;原环评设计干渠总长52.71km。 | 实际建设情况:年灌溉引水量为11231万m3 ;实际建设干渠总长52.3km。 |
| 实际引水干渠长度减少0.69km,不属于引调水线路长度增加3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干渠K42+368.51~K43+266.26K46+688.75~K47+085.92段为依山明渠;K46+370.47~K52+295.15段为“U”型明渠结构。 工程施工方案,干渠跨越**、西河位置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跨河建筑物为渡槽,渡槽施工可能对水产种质**保护区产生直接影响。本工程建设间接和直接影响到黄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干渠K42+368.51~K43+266.26K46+688.75~K47+085.92段因未能落实征占地,由明渠变动为隧洞,取消明渠段1294.92m,新增隧洞2座,总长614.57m。K46+370.47~K52+295.15段实际为矩形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结构;工程施工方案未发生变动,经调查,工程未对黄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直接产生影响,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 |
| 际隧洞工程为16座、长30.6km,占干渠总长度的58.54%;隧道增加原因是干渠K42+368.51~K43+266.26段、K46+688.75~K47+085.92段为依山明渠,因未能落实征占地,由明渠变更为隧洞,隧洞新增2座,总长614.57m;隧道总长度减少,主要为设计测量误差引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不含引水枢纽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不含引水枢纽工程。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干渠跨越**沟和赛智昂沟等,采用3座倒虹吸管; 干渠跨越溪河、洼地和道路的交叉建筑物,总长度7.42km,占干渠总长度的14.05%,共28座; 环评阶段设计弃渣场21处;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应优化调减生态影响突出的河**、**镇、河阴镇约6万亩新增的荒漠草地开荒内容,取消该区域拟建干、支渠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开挖及占地范围,优化工程取弃土场规划方案,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渣料场和施工营地。****电站建设管理方落实引水枢纽取水口拦鱼设施的设计与实施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4座倒虹吸管; 实际建设干渠渡槽25座,干渠跨越**、西河、溪河、洼地和道路的交叉建筑物,总长度8.33km,占总长度线的15.94%; 实际启用18处,减少3处(7号洞出口、13号隧洞进口、12号渡槽出口)。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于2014年11月13日以“关于对《**省**县拉西瓦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有关内容说明的函”,对环评批复意见进行说明。说明函中明确“原则同意对河**提灌区等4个地块约3268亩土地进行优化调减,同时调整相应区域内的灌溉工程内容”(详见附件)。 经调查施工资料及现场勘查,施工期渣料场和施工营地均未设置于环境敏感区。电子脉冲拦鱼设施位于青****水电站的取水口,采用窗口护栏式电子脉冲设置。设施位于取水口拦污栅上,布置形式为窗口护栏式,主机及从机部分设置在控制机房内。拦鱼设施由拦鱼主机、导线、拦鱼电子脉冲组成电子脉冲拦鱼系统,在引水口附近设置脉冲电赶拦鱼机对附近的鱼类形成干扰作用,避免鱼类漫游至引水口区域进入引水明渠而受到伤害。2024年5月31日完工,在工程运行期间开启,防止鱼类误入干渠进入农田(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
| 实际干渠新增倒虹吸1座,共4座倒虹吸管;22#渡槽原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吊装“U”型结构,由于进口段山体较为陡峭,施工难度大,且在后期运行中存在安全隐患,变更为倒虹吸型式; 因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28座,初步设计设计25座,实际施工按初步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吊装“U”型结构,由于进口段山体较为陡峭,施工难度大,且在后期运行中存在安全隐患,22#渡槽取消22#渡槽,变更为1座倒虹吸; 为了拉西瓦灌溉工程项目早日立项,设计单位按项目建议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设计工作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地形地貌复**样等原因,有4处设计的弃渣场按地形地貌不适宜弃渣,有造成弃渣被山洪冲毁的安全隐患。 (1)原设计位于4号隧洞出口的7号弃渣场与5号隧洞进口连接段距离仅19米,该地段为自然泄洪沟道,沟道狭窄,不具备弃渣条件; 5号隧洞长1248米,弃渣约16224立方米,位置调整为5号隧洞出口。 (2)9号隧洞长1500米,弃渣约13500立方米,9号隧洞进口原有百万亩土地开发项目取土后的空闲地,原道路上部取土场地适宜弃渣,平整后种草种树。 (3)原设计位于10号隧洞出口的15号弃渣场与11号隧洞进口连接段距离仅17米,由于10号隧洞出口原有自然泄洪沟道(俗称王屯大沟),雨季洪水流量较大,不符合弃渣要求;10号隧洞长536米,弃渣约4824立方米,位置调整为10#隧洞进口。 (4)原设计位于14号隧洞进口的20号弃渣场地类为牧草地,若按原方案弃渣,将引起当地村民草场纠纷;14号隧洞长248米,弃渣约1240立方米,位置调整为14号隧洞出口左侧荒坡处。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调减新开垦土地约3268亩,分布于提水灌区4条支渠的尾部,分别在1#提灌扬程优化为80米,耕地减少796.12亩,3#提灌扬程优化为80米,耕地减少1148.166亩,5#提灌扬程优化为80米,耕地减少143.85亩,8#提灌扬程优化为80米,耕地减少1180.428亩。调减新开垦土地约3268亩面积不影响干渠工程长度,对4条提水支渠影响有限,长度减少1.05km;优化调减面积约占灌区总面积的1.6%,对灌区设计引水规模影响甚微。环评阶段设计弃渣场21处,实际建设中启用18处,减少3处(7号洞出口、13号隧洞进口、12号渡槽出口),有4处设计的弃渣场按地形地貌不适宜弃渣,有造成弃渣被山洪冲毁的安全隐患,位置发生变动,5#弃渣场与6#弃渣场合并为1个弃渣场,新设1处弃渣场占地面积不足1公顷,实际对项目区生态环境有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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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施工期建设3 处砂砾石料场,各配备1套“沉淀+调节+高效净化器”工艺脱污泥法,处理后水全部回用,用作道路洒水、回用生产,不外排。 | 监测达标,施工期间无残留及外排废水情况发生。 | |
| 2 | 旱厕、化粪池 | 无 | 临时施工营地建有防渗旱厕,施工期结束后,拆除临时旱厕,清理废弃物,恢复地表原状。工程实际设置28个防渗旱厕,18个20m3化粪池,28个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当地人田间施肥,18个化粪池主要收集厨房、洗漱废水,定期委托****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 已恢复地表原状,无残留废污水。 |
| 1 | 无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 |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为防止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在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应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使用水车洒水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 ②对砂石、灰土等物料应采取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 ③为避免物料铺设过程中,在有风气象条件下产生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不良影响,以湿料形式运至各施工点,以减少扬尘发生。湿料应随运随用,并压实,防止飞灰扩散。 ④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⑤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遮盖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撒包。 ⑥对施工场地建围墙实施围挡。场内堆料区要实施严格的苫盖措施,同时加强作业区内的洒水降尘,增加洒水频次。 ⑦对项目施工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存采取苫盖和围挡措施。堆放场设置土草袋防护,以彩条布覆盖,减少土方的露天堆放时间。 (2)燃油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经常施工中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监测达标,未出现大气污染事件。 |
| 1 | 无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 施工期采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夜间不施工,未出现施工期噪声扰民事件。 | 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提灌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为泵机等设备,选用噪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泵站房内,泵机放置形式为地潜式,且采取减震措施。从实地调查情况和收集的材料分析,工程运行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
| 1 | 加强区域地下水与土壤的水盐监测与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土壤次生盐渍化。 | 经实地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工程新增灌区内地下水位埋藏深度多在10m以上,与环评期一致,验收****农牧局、农户均未收到关于灌区土壤次生盐渍化现象有关信息;经建设单位介绍,工程现阶段为调试运行阶段,待工程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工程交由运营单位后按照环评要求制定了灌区地下水、土壤的监测计划(详见后文)。 |
| 1 | 施工场地:1、各施工场地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设计要****处理场所; 2、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做好清理、消毒工作。施工营地:1、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清理; 2、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蚊、蝇等传染媒介孽生。 | 施工场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剩余均拉****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填埋场进行处置,临建建筑垃圾主要为硬化地面及可回收利用固废(清理外售),硬化地坪拆除后清运****填埋场,验收阶段未发现遗留的环境问题。施工营地:经查阅环境监理资料,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并及时喷洒药水。 |
| 1 | ****电站建设管理方落实引水枢纽取水口拦鱼设施的设计与实施方案。做好水**利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优化作物种植结构,落实好工程节水灌溉措施,避免产生农田灌溉集中退水,提高水**利用率。 拆除控制灌溉范围内现有**、西河主干渠及提灌工程,并纳入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采取低温水影响减缓措施。本工程灌溉取水存在低温水影响,应优化调整输水渠道形式,适当增加6+578.705~6+623.674等干、支渠明渠渠段断面宽度,合理布设渠道水温恢复设施,减缓低温水灌溉影响。 | 电子脉冲拦鱼设施位于青****水电站的取水口,采用窗口护栏式电子脉冲设置。设施位于取水口拦污栅上,布置形式为窗口护栏式,主机及从机部分设置在控制机房内。拦鱼设施由拦鱼主机、导线、拦鱼电子脉冲组成电子脉冲拦鱼系统,在引水口附近设置脉冲电赶拦鱼机对附近的鱼类形成干扰作用,避免鱼类漫游至引水口区域进入引水明渠而受到伤害。2024年5月31日完工,在工程运行期间开启,防止鱼类误入干渠进入农田(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经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灌溉区现有种植结构为:粮食作物20%(冬、春小麦,马铃薯)、经济作物30%(玉米、蔬菜、油菜)、林业45%。综合灌溉净定额为322.85m3/亩,净灌水率为0.271(m3/s)/万亩,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了当地农民经济收入。项目现为验收期,运行期制定了5年定期监测计划(详见后文),运营单位进****生态环境局;施工期废水均得到合理回用和处置,未外排;经现场勘查及资料核实,实际干渠和支渠全部采用砼衬砌,支渠以下的灌溉渠系部分采用管道,灌溉方式为畦灌和管灌,根据已有的灌溉制度可知,工程农田灌溉定额(小麦、马铃薯、油菜、大棚蔬菜净灌溉用水定额分别为328立方米/亩、200立方米/亩、205立方米/亩、450立方米/亩,符合《**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63/T1429—2021)有关要求),工程每周期引水量根据各乡镇上报水量,按需定量引水,无集中退水,干渠实际设置6座退水口,应用于干渠应急退水口(如地质灾害导致干渠堵塞、破坏或截断输水通道等情况下启用)。 综上,工程落实设计内容,实际工程渠系水利用系数为0.65,田间水利用系数为0.9,满足《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0.585,满足**藏族自治州2025年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88以上的要求。 工程控制灌溉范围内实际共有46座提灌站,现已拆除44座,保留2处未拆除,分别位于**县河**沙柳湾西北村、**县**镇万株村,因本工程建设内容未覆盖沙柳湾西北村灌区、万株灌区田间支渠,****水利局提出保留这2处提灌站(取水许可证详见附件),待沙柳湾西北村灌区配套的渠系建筑物建设完整后,万株灌区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实施的一号支渠正常使用后,****水利局对2处提灌站进行拆除。经查阅施工资料和建设单位核实,工程6+578.705~6+623.674段干渠位于1#隧洞与2#隧洞之间,干渠断面宽度由原设计3m增加至4m,为矩形明渠,长度约为45m,使得该段容水量增加,经过太阳辐射、大气辐射具有升温效应。实际3#隧洞洞身断面为马蹄型,洞宽3.2m,3#隧洞穿过区域为**地热区,隧洞内温度高达30℃,采取以上措施对干渠水温有所提升,同时在3#隧洞出口设置2#节制闸室,并安装水质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每日8点对干渠水温、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由建设单位提供6月份在线监测数据可知,干渠平均水温在10℃左右,工程灌区主要分布3#隧洞下游区域,用黄河水源灌溉,与用当地水灌溉,基本一致,灌区不会出现低温水灌溉情况发生。 |
|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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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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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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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开挖及占地范围,优化工程取弃土场规划方案,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渣料场和施工营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根据项目施工布置总图及监理资料可知,项目施工工区、料场、临时道路均未在生态敏感区内,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都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了处理。对碾压地进行翻松,并采用耕作土进行覆盖,运土填坑、平整、表层覆盖耕植土,清运原有建筑物废渣至附近护堤地坑塘、用土覆盖,清除临时设施等措施;对于砂砾料场同步进行了恢复治理,****政府,进行复耕;施工临时道路主要是各施工点间的联络线,部分作为永久道路使用,剩余部分均治理恢复。经现场踏勘、査阅有关自检成果和竣工资料,该工程外表美观, 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措施质量总体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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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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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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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