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江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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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09: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秋华、吴旺民、郑智立
总成交金额 ¥2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爱琴、王佳堃、李丽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798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杨**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警官 联系电话:0591-****7783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爱琴、王佳堃、李丽冰 0591-****7983
附件1 附件.pdf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航城街道吴航路988号1梯618室

中标(成交)金额:2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大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大队食堂管理服务,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 每日必须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遇节假日或采购人临时安排客餐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予以安排,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等,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 1年 必须提供优质饭菜和膳食服务,不得随意停办伙食,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秋华、吴旺民、郑智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为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标准为1.5%。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杨**路20号

联系方式:郑警官 联系电话:0591-****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方式:陈爱琴、王佳堃、李丽冰 0591-****7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琴、王佳堃、李丽冰

电 话: 0591-****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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