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薄膜液晶显示屏制造设备技改项目

审批
山东-威海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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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3107x4朴镐胤
焦宇******开发区
****开发区贝卡尔特路88-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超薄膜液晶显示屏制造设备技改项目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6-C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开发区 ****开发区贝卡尔特路88-1号
经度:122.1272 纬度: 37.40788****环保局
2023-12-26
威环经管表〔2023〕12-7号****
17
8****
913********43107x4****
913********43107x4**市****公司
913********264800A2024-07-01
2024-09-022024-09-30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292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切割亚克力板材350张、粘接配件30000件年切割亚克力板材350张、粘接配件30000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亚克力板-激光切割-用于后续组装工序。 粘接:塑料配件-粘接-用于后续组装工序切割:亚克力板-激光切割-用于后续组装工序。 粘接:塑料配件-粘接-用于后续组装工序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亚克力板材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P1);塑料配件粘接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P2)。 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 固废:亚克力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气:亚克力板材激光切割废气、塑料配件粘接废气分别由集气装置收集,统一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P1)。 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 固废:亚克力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亚克力板材切割废气、塑料配件粘接废气由2套废气治理设施分别处理变更为合用1套进行处理,排气筒数量为1根。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26 0 0 0 0 1.26 0
6.3 0 0 0 0 6.3 0
0.57 0 0 0 0 0.5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654.16 0 0 0 2654.16 2654.16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11 0 0.164 0 0.047 0.04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过滤棉+活性炭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亚克力板材激光切割和塑料配件粘接废气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为VOCs排放浓度1.77mg/m3、排放速率2.0×10-2kg/h。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为VOCs 0.37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32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减振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项目昼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58dB(A),夜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48dB(A),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要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工作。亚克力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平台,建立管理台账。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密闭包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设置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需对危险废物储存中逸散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 企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亚克力板材切割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建立相关固废管理台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项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密闭袋装,废胶桶桶体上半部分采用拉伸膜进行包裹。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需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企业已开展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2 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需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如发生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企业将按照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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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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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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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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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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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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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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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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