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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59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的通知》(云财农〔2024〕42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9月18日发布遴选公告,经我局研究,决定将提交申报时间**至2024年10月12日,其他相关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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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