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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专家于9月23至24****医院进行了****医院周期性评审。
经专家组评审,****委员会审议,****医院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据实反映,以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市**区一环路**南路段86号
联系电话:0830—****125。
邮 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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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