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忆江南三期5区7栋1单元屋面防水及部分外墙防水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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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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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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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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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09-30 09:30:00

清华忆**三期5区7栋1单元屋面防水

及部分外墙防水项目

成交公告

一、 项目名称:清华忆**三期5区7栋1单元屋面防水及部分外墙防水项目

二、 项目编号:****

三、 评审日期:2024年9月30日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

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合同履行期

质量标准

1

清华忆**三期5区7栋1单元屋面防水及部分外墙防水项目

****

河****中心路街道**路43号院**名门9号楼5单元501

163800.00

30日历天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小组成员名单:张春领、陈晓利、焦坤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服务费执行

八、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170号

联系人:焦经理

联系方式:135****5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银河****园路西轻科大厦A座19层

联系人:李先生 、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3633、139****3685、132****0613

发布人:****

日 期:2024年10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08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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