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2024-2025年电器设备供货供应商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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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电器设备供货供应商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08 15:26:16

****2024-2025年电器设备供货供应商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2024-2025年电器设备供货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的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删除:“(7****餐厅及餐饮器具均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供应商须保证饭菜品种和质量;在经营场所不提供违法违规服务。

(8)我方承诺具备在**市内提供会场培训及住宿场地的服务能力。”

详见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更正版)》。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1款从“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三路24****交易中心采购室301”标书代写

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5 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三路24****交易中心采购室301。”标书代写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原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联系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0758-****313

招****办公室联系人:翟女士

招****办公室联系方式:0758-****311

联系地址:**市**北路9号

招 标 代理机构:****

地 址: **市较场西路2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冯建发/李叔文/张华燃

电 话:137****5662/135****0848/134****5903

电 子 邮 件:****@chinaccs.cn

****

****

2024年10月8日


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更正版)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12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4.我方在评****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已详细审解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充(如有)),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4)我司承诺我司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家对投标人或货物技术标准有强制性规定和要求的,我司完全满足其要求。

8.其他补充说明: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我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我方非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

(6)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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