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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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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 1(项) | ¥100,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竞标人根据本询比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填报的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超过限价报价为废标。
2、竞标报价包括设计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各阶段评审会务费用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因成交竞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投标报价包括了施工、质保期设计服务事项的所有费用。在服务期内无论物价变动、****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均不增减服务费标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委托人不额外支付延期费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有关风险。
1、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预算审核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项目余款;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合同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