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包信息 | |||
| 标段\包名称 | **两江国际机场仪表着陆系统巡检评估 | ||
| 标段\包编号 | **** | ||
| 标段包内容 | / | ||
| 公告内容 | |||
| ****(以下简称“**机场”)拟开展仪表着陆系统巡检评估项目,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 **机场仪表着陆系统巡检评估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机场在用仪表着陆系统有2套,01号仪表着陆系统于2013年投入使用,航向及下滑使用NM7000B设备,测距仪配套安装LDB-102设备;19号仪表着陆系统于2019年投入使用,航向及下滑使用NM7000B设备,测距仪配套安装SELEX1118A设备。拟根据《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规程》(AP-115-TM-2016-01)的要求,按****管理局下发的导航设备巡检作业指导材料标准对设备巡检并形成检测报告,同步开展**机场仪表着陆系统64块备品备件的通电检测,针对巡检结果提出合理的优化措施并重新验证。 四、服务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利用仪器仪表现场开展2套仪表着陆系统设备巡检。按****管理局下发的导航设备巡检作业指导材料(NM7000B、SELEX1118A、LDB102)开展设备巡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备品备件通电测试。对**机场仪表着陆系统64块备品备件进行通电测试与检查。 3.开展数据分析。汇总分析检测数据并形成检测报告,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 4.信号优化与评估。根据检测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优化并重新验证。 (二)时限要求 1.响应人技术服务期限至项目技术服务成果通过验收要求为止。 2.成交响应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三)验收要求 1.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需满****管理局下发的最新版导航设备巡检作业指导材料的检测要求并提供巡检报告。 2.响应人针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优化调整,保证设备运行满足民航局的相关要求,信号持续可用。 五、项目采购控制价 人民币贰拾万贰仟元整(¥202000.00元),响应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或未依法获取本采购文件单位的报价。 5.具有导航设备检测、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业绩。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采购文件发布方式及获取 1.由**两江国际机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发布采购公告。 2.时间:2024年10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 3.响应人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可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 4.响应人必须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报价无效。 5.费用: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平台服务费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执行,平台收取费用缴后不退。 6.**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超链接:https://gxygcg.****.com/#/detail/47/12。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要求和格式详见第二章。 2.本项目报价包含2套仪表着陆系统设备(含DME)巡检费、仪表着陆系统64块备品备件上机检测费、检测数据分析费、检测结果优化及重新验证费、成果文件编制费、差旅费、交通费、税费(税率为6%)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人任何其他费用。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则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重新计算合同价。 3.报价截止时间:响应人应于2024年10月18日**时间14:30前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密封要求详见第二章)现场递交或快递寄达**两江国际机场航信大楼导航业务科。接收人:吕宏图,联系电话:130****8702。逾期送达、寄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4.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提供的报价资料。 十、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3.在报价截止日期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做任何修改。 4.在报价截止日期后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十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24年10月18日**时间14:30在**两江国际机场进行评审。本项目不邀请响应人参加评审。 十二、评审办法 对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人,评审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十三、响应文件澄清 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组可以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四、评审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发布评审结果,并通过PDF版电子邮件(专用电子邮箱:hwglb@airport.****.cn)向评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纸质通知在签合同时领取)。 十五、质疑和投诉 若响应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联系电话:**两江国际机场基建设备部 0773-****339。 ******监察室 0773-****499。 十六、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若放弃或提出附加条件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十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两江国际机场 联系人:吕宏图 联系电话:130****8702 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031、****031,客服咨询电话:****289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