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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部《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受****委****设计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兴****公司**来溪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兴****发展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邱前仁
电话:0797-****508、189****6068
邮箱:****@163.com
附件1:兴****公司**来溪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
附件2:专家组评审意见与专家组名单
兴****公司**来溪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灏祥石料评审意见书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