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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实施机构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德职鉴〔2024〕3号)相关规定,****对我市备案期限即将到期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实施机构开展了续期评估,现将备案续期机构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以电话(0838-****583)或书面形式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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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