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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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三次)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4-10-08 11:22:13】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公司车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三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机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采购方式确定理由: |
重新公开招标后仅1家单位报名,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 |
| 项目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标段一:通用车辆。本项目拟招选1家单位,负责招标人现有通用车辆330台,包括轿车、吉普车、皮卡车、面包车、中巴车、客车、货车等车型(不含改装车辆)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技术保障、备品备件保障及技术鉴定等工作(实际维保数量根据新增、更新、报废情况调整,以实际数量为准)。 备注:**机场现有约330台车辆中有约295台为民航牌照,民航牌照车辆均不能在社会道路行驶。本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在**机场飞行控制区出入口处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维保车辆的交付和接收(若待维护车辆无法行驶至指定地点,则投标人负责拖拽/牵引),由投标人负责将待维保车辆从上述交接车地点拖运至投标人维修场地,由此产生的拖运费用、交通违章处罚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在飞行控制区内的故障维修要求时,应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车辆故障维修及保养要求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交车地点接收车辆。 标段二:特种车辆。本项目拟招选1家单位,负责招标人现有民航专用特种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总计542台和无动力设备3415台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应急处置、技术保障、备品备件保障及技术鉴定等工作(实际维保数量根据新增、更新、报废情况调整,以实际数量为准)。 备注:**机场现有约542台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均为民航牌照(其中部分重型特种车辆车身重量超过50吨),民航牌照车辆设备及无动力设备均不能在社会道路行驶。本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在**机场飞行控制区出入口处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维保车辆的交付和接收(若待维护车辆无法行驶至指定地点,则投标人负责拖拽/牵引),由投标人负责将待维保车辆从上述交接车地点拖运至投标人维修场地,由此产生的拖运费用、交通违章处罚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在飞行控制区内的应急处置要求时,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车辆故障维修及保养要求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交车地点接收车辆。 |
| 邀请函名称: |
****公司车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三次)邀请函 |
发送时间 |
2024-10-08 17:00 |
| 答复截至时间: |
2024-10-12 17:00 |
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公司车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4)(标段一:通用车辆)(三次) |
标段/包编号: |
241EA****351/01-01A-02G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00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1095 |
服务期说明: |
合同期限: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首个合同期为1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四个月,若投标人首个合同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双方洽谈合同续期事宜,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以续延1年合同期限;第二个合同期满前四个月,若投标人第二个合同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双方洽谈合同续期事宜,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以再续延1年合同期限。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招标人也可以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选择不续延服务期限。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本项目拟招选1家单位,负责招标人现有通用车辆330台,包括轿车、吉普车、皮卡车、面包车、中巴车、客车、货车等车型(不含改装车辆)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技术保障、备品备件保障及技术鉴定等工作(实际维保数量根据新增、更新、报废情况调整,以实际数量为准)。 备注:**机场现有约330台车辆中有约295台为民航牌照,民航牌照车辆均不能在社会道路行驶。本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在**机场飞行控制区出入口处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维保车辆的交付和接收(若待维护车辆无法行驶至指定地点,则投标人负责拖拽/牵引),由投标人负责将待维保车辆从上述交接车地点拖运至投标人维修场地,由此产生的拖运费用、交通违章处罚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在飞行控制区内的故障维修要求时,应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使用单位车辆故障维修及保养要求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交车地点接收车辆。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维修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设有不低于1台举升机或地沟、1个标准喷漆车间。(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现场照片,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个合同服务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3)业绩合同内容:车辆维保服务;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服务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若合同为单价合同,需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证明投标人的业绩合同服务总金额,业主证明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需承诺,自签订合同起一个月内,拟派本项目全部人员中至少5人取得**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及**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证明文件:投标人提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集团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标书代写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08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2 17:00 |
| 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2 17: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4 17:0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5 1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5 10:0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阳光采购平台 |
| 邀请函附件: |
邀请供应商
| 供应商名称: |
**** |
企业代码: |
914********3562109 |
招标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曲值 |
联系电话: |
****2438 |
| 对外监督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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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监督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