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政府投资、实行企业****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正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以**管中公开比选总经理人选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
****公司总经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2024年10月11日前在怀担任正科级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领导干部或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副总经理以**管,任职3年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比选职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机关立****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比选程序
1.公开报名。按岗位要求,报名者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并附所在单位对工作简历的证明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国资委(县财政局306室)。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到10月15日。
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本次比选。
2.资格审查。县国资委**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
3.综合考核。成立工作专班,对考核对象从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素质考核三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
(1)任职年限(基本分20分)。任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企业高管,下同)3年得20分,任职年限每增加1年(满12个月)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工作经历(基本分30分)。****管理部门工作(或国有企业,下同)的得30分;****管理部门工作经历但已调离的,减5分;****管理部门工作经历的,减10分。
(3)素质考核(基本分50分)。采用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加比选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素质考核低于35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确认人选。依据综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2名初定人选,报县政府决定拟聘人选。
5.公示聘用。被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年薪,试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五年,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可予续聘。若双方或一方提出提前解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薪酬待遇
总经理职位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税前)。其中:基本年薪基数为48万元,分月均等发放;绩效年薪基数为32万元,根据**县县属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总经理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在次年六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五、其他事项
1.比选人员应严格按照比选岗位资格基本条件和范围要求报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比选资格。
2.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需办理辞职等相关手续。
3.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总经理岗位取消,5年聘期内,县政府将妥善予以安排合适岗位,薪酬按基本年薪发放。
4.本次比选未尽事宜,由县国资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6-****237。
****总经理公开比选工作专班
2024年10月8日